【毅勇培训】第17期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开班通知
267次浏览 | 2020-11-02 11: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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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毅勇培训】第17期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开班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21 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4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67 条规定,违反第 21 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4.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 37 条规定,下列六方面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 65 条规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情形处以罚款:(1)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2)属于其他场所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6.《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 号)。7. 2015 年 3 月 16 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出了《关于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通知》。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即每个消防控制室配置6-8名持证人员)。1、招生时间: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12日。
2、开班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
3、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旭生大厦B区综合楼1-2楼
公交车:金港华庭(公交站)M153路外环、M469路、M470路、M473路
兴华花园(公交站)323路、338路、615路、E24路、M259路、M469路、M530路、M558路
西乡客运站(公交站)338路、615路、E24路、M194路、M259路
地铁:西乡(地铁站)步行943m
对公银行转账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深圳市毅勇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110 3010 1240 0515 586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1、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8 张(含电子版);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扫描件;
4、6年(含)以上的 “消防从业”单位工作证明扫描件。
5、社保清单打印件
6、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提供单位资料(向贵财务索要)。
七、收费明细
责任编辑:张大海 UN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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