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586次浏览 | 2021-09-08 16: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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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鲁木齐出台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近日,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发布《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1、中小学提前一周备好课


  “新学期开始,备课、上课、作业、实验、教研、考评、检查等,都是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基本参照,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王勇说,如备课方面,要求中小学提前一周备好课。所有课程、相应课型均须备课,杜绝无教案上课现象,各学校每学期集体备课次数不少于14次,原则上每位教师都要参加集体备课,且每学期主备不少于2次。



  上课方面,要求教师在运用优秀传统教学手段的同时,合理利用多媒体、互联网等辅助教学,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按照“双减”要求,新学期开始,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1个小时,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1.5小时,普通高中也要合理控制作业总量。


  3、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老师布置作业时,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能盲目、不加选择地搬用不符合学生实际的现成练习资料,避免随意性作业和超纲超量布置作业。不得利用QQ、微信等平台布置家庭作业。


  同时,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另外,学校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1次的各年级各类优秀作业展评活动。


  今后,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结果以A、B、C、D等次呈现,禁止学校自行设置A+或A-的差别等级,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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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大海 UN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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